电教信息中心的教学辅助与服务工作是学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为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要求,提高服质量,促进我中心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的进行,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1、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观念,敬岗爱业,立足本职,全心全意地为全校师生服务。一切从广大师生需求出发,按师生反馈评价服务效益和水平。
2、成立服务质量监督小组,负责中心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机构附后。
3、设立投诉电话,负责受理全校师生的投诉。中心主任电话1759和副主任电话1653为投诉电话。
4、遵循人人平等原则,不论求助者是何身分,应一视同仁。
5、接待服务对象要求真诚、热情,有礼貌。积极认真回答问题,耐心准确地解答咨询,为广大师生排忧解难。服务语言用礼貌用语,如您,您好,你好,请,谢谢,不客气,请稍候,请等一会儿,欢迎再来,请多提意见,等。切不可用忌语,如喂,哎,不知道,你怎么搞的,我也没方法,等。
6、业务精通,熟练掌握本人业务管理范围内的相关业务知识、技术。对于本人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咨询或技术求助,必须快速正确的为广大师生解决。
7、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内的求助,不能互相推诿。应尽己所知为用户当场解决。如果自己无法解决,为用户找到可以为其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或记录好对方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转达至相关人员,以便跟踪解决问题。
8、必要时,临时成立应急服务小组,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9、注意工作方法,不与师生发生直接冲突。如有冲突,及时汇报,协调,解决。
10、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电教信息中心
200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