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调频广播站管理制度

1. 学院调频广播是语言教学专用电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播出除教学内容之外节目。
2. 调频广播节目的播放由专人负责,播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播出表规定的时间播出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改时间和节目内容。
3. 电台发射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擅入发射机房。
4. 设备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无线电管理部门批准的播出频率和发射功率进行发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动。
5. 设备管理员负责保障发射机和播出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播出时间和播出信号的质量。
6. 设备管理员负责播出机房和发射机房的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工作。
7. 节目播出人员和设备管理员每周末向主管领导汇报一周电台运行和工作情况,平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8. 本电台严格接受市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电教/信息中心
1999年3月1日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教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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