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厅是教学资源制作、电视片摄制的前期拍摄的专用场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演播厅由电教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为全校教学、科研和对外宣传提供服务。为使演播厅资源有效利用,特制订本办法。
1、使用范围:
本演播厅可以提供的服务项目有:电视教材或专题片的摄作、讲授型网络课程摄制、课程或会议的现场录制、视频室内素材拍摄等。
2、使用申请:
学校各院(系)因教学、教学资源制作需要使用演播厅,要提前一周向电教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电教信息中心根据演播厅使用情况,和申请单位协商安排使用时间。
3、进入演播厅注意事项:
(1)非本厅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演播厅。
(2)严禁穿着带金属钉子的鞋进入演播厅。
(3)进入演播厅不许携带任何食品,矿泉水、纯净水除外。
(4)进入演播厅,请把雨伞带放在门外的伞架上,不得带入演播厅。
(5)进入演播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丢弃任何废物,不得随地吐痰。
(6)非本厅工作人员,进入演播厅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本厅设备。因擅自动用设备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或事故责任。
(7)非拍摄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蓝箱区域。
4、优先顺序:
在遇到演播厅使用紧张的情况下,排队优先顺序如下:
(1)学校下达的紧急任务;
(2)课堂教学现场拍摄;
(3)教学急需的资源制作;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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